各党总支(直属党支部)、各部门:
为健全干部廉政档案,完善监督管理机制,根据省纪委、监委和驻省卫健委纪检监察组要求,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条例》第十七条之规定,学校纪委将对我校干部集中采集廉政档案基本信息材料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填报范围
副处级(含副处级)以下、副科级(含副科级)以上干部;各党总支(直属党支部)、各支部书记;各系部正、副主任。
二、填报方法
1、本人亲笔填写《干部廉政档案信息采集表》(由纪委统一发放表格至各党总支(直属党支部),并签名确认。所在党总支(直属党支部)书记审核签字。
2、各党总支(直属党支部)书记要负责好本总支(直属党支部)内各部门的信息采集表的报送工作,于9月26日前统一报送纪委。
三、填报要求
1、高度重视。填写干部廉政档案信息采集表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,每个干部都要充分认识建立廉政档案的意义和作用,自觉接受监督,实事求是地填报,不得隐瞒和弄虚作假。
2、认真填写。廉政档案信息采集表统一使用A3规格办公纸,填写应使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,且字迹清晰。同时,要贴好一张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。
3、注意保密。各党总支、各部门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,明确专人负责,统一收集、报送,不得截留、擅自复制或泄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