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,检查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决议的校内贯彻执行情况。
2.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,及时向党委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建议。
3.督促学校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、党委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、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“一岗双责”。
4.加强政治监督,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、上级党组织和学校党委重要工作安排,开展监督检查,督促推动落实。
5.加强日常监督,紧盯关键少数、关键领域、关键岗位强化监督,深入开展廉政谈话、主动约谈活动,健全完善廉政档案及述职述廉制度,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。
6.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和廉洁文化建设,扎实开展示范教育、警示教育。
7.受理对党组织、党员的检举控告,依规依纪查处基层党组织和科级以下党员干部违反党纪党规的案件。受理党员申诉,保障党员权利。
8.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,驰而不息纠治“四风”。
9.依据权限对履行职责不力、失职失责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。
10.完成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。